户籍登记(ANAGRAFE)
1988年第470号法律规定:所有将居住地迁往国外并计划居住至少12个月的意大利公民,必须在抵达目的国后90天内,向主管领事馆提交相关声明。即使是在该法律生效前已经移居国外的人,也有履行该义务的责任。
注册AIRE(海外意大利居民登记)是获得领事馆签发的所有文件和证明所必需的。此外,一旦被录入领事馆的信息系统,所有手续都能够以明显更快的速度办理(包括护照签发)。
通过这种方式,公民即使身在国外,也能根据自身情况行使在意大利居民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其中首要义务是:向领事馆报告所有个人户籍信息的变更(婚姻状况、国籍、地址、家庭成员组成、居住地等),领事馆随后会通知相关意大利市政府(Comune)。
已在原籍市政府或出国前最后居住地市政府登记A.I.R.E.(海外意大利居民登记)的意大利公民,可向所在领区的意大利领事馆办理户籍和民事登记事务。
A.I.R.E.登记需由本人在迁居国外后9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领事馆申报,同时意味着其将从原“市政府的居民人口登记”(A.P.R.)中注销。
任何负有户籍登记义务的人,如违反1954年12月24日第1228号法律、1988年10月27日第470号法律及相关实施条例,根据2023年12月30日第213号法律规定,将受到行政罚款处罚。
负责认定违规并实施处罚的机构,是违规者当前登记所在的意大利市政府。
由市政府执行的调查与处罚程序,受1981年11月24日第689号法律规范,其第一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一项在违法行为发生前尚未生效的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
必须登记A.I.R.E.的人群
- 将居住地迁往国外,并计划在国外居住超过12个月的意大利公民;
- 在国外出生并因出生取得意大利国籍的人;
- 在国外取得意大利国籍的人。
不需要登记A.I.R.E.的人群
a) 因季节性工作前往国外的公民;
b) 被公共行政机构派驻国外工作的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属,并已依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以及相关国际规定向当地政府备案者;
c) 被派驻国外从事海外教育活动的校长、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
d) 被大区或自治省派驻其海外联络办公室工作的公务人员;
e) 根据2010年3月15日第66号立法法令《军事条例》第1808条,享受长期海外服务津贴的文职及军职人员;
f) 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机构及设施中工作的文职及军职人员;
g) 与上述c)、d)、e)、f)项人员共同生活并随同赴海外的家属。
此外,对于仍保留或设立意大利税务住所、并为欧盟、意大利参与的国际组织,或2014年8月11日第125号法律第26条所规定机构在海外工作的人,是否登记A.I.R.E.属于自愿性质。
如何登记A.I.R.E.
A.I.R.E.登记必须由本人(以及其具有意大利国籍的家庭成员)向其海外居住地所属的意大利领事馆提出申请,领事馆随后会将申请转交最后居住地所在市政府。
如果领事馆在办理其他事务(例如签发护照)时确认某公民确实长期居住在其领区,也可以主动向意大利市政府申请为其办理A.I.R.E.登记。
对于居住在中国、并属于意大利驻广州总领馆管辖区域(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湖南省、江西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意大利公民,可通过FAST IT门户申请AIRE登记:
或者,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canton.consolare@esteri.it
也可以通过普通邮寄或亲自递交方式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包括:
- AIRE登记申请表;
- 未成年子女AIRE登记表;
- 本人及随行家庭成员(包括外国籍成员)的护照复印件;
- 签证及居留许可复印件;
- 《外国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ACCOMODATION REGISTRATION FORM FOR PERSONS FROM ABROAD)复印件;
- 使用汉字和拉丁字母的完整地址(请在电子邮件里也填写)。
不登记A.I.R.E.会发生什么
A.I.R.E.登记必须在迁居国外后90天内向主管领事馆申报,并会同步从原市政府居民人口登记(A.P.R.)中注销。
任何违反1954年第1228号法律、1988年第470号法律及相关实施条例的人,根据2023年第213号法律,将受到行政罚款处罚。
负责处罚的是该公民登记所在的意大利市政府。
处罚程序依据1981年第689号法律执行,其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发生前尚未生效的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
A.I.R.E.登记信息变更
意大利公民有义务向所属市政府申报所有户籍信息变更,包括:
- 婚姻状况;
- 国籍;
- 地址;
- 家庭成员组成;
- 居住地。
及时向领事馆报告个人信息变化,不仅是公民义务,也有助于意大利机关持续更新海外居民信息,从而更方便提供在意大利及海外的各类服务,并方便领事馆与海外公民保持联系。
变更居住地址的申请方式与AIRE登记方式相同。如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则需使用专门的地址变更申请表。
A.I.R.E.登记人员回国(Rimpatrio)
- 已登记AIRE并永久返回意大利的公民,必须前往其定居地市政府申报新的居住地址;
- 同一天,市政府会将其从AIRE注销,并重新登记进入APR(居民人口登记);
- 市政府负责正式通知原领事馆回国日期,领事馆随后更新其档案。
1988年第470号法律及1989年第223号总统令规定:市政府户籍官员有权受理从国外迁回意大利的户籍申报、办理AIRE注销,并通知相关领事馆。
家具及个人物品回运(Rimpatrio masserizie)
连续登记AIRE至少12个月的意大利公民,在回国时可享受个人物品免税运输待遇。
办理时需亲自提交或邮寄:
- 回国申报表;
- 普通纸张列出的物品清单;
- 对价值较高物品注明品牌及价值(运输公司至少需要两份)。
若物品随飞机携带,则需另行填写清单。
这些个人物品必须继续用于其在意大利新住所的个人使用。
未及时向市政府申报回国的人,可能会因“无法联系”而被注销登记,并因此产生行政问题,包括文件签发及税务方面的困难。